中国科学院大学外语系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通知

  • 刘文彬
  • 2019-09-03
  • 13661

一、原则
1.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范围内接收推荐免试生。
2.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国科大外语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学术或翻译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在线报名(在网页右下角找到“在线报名”图标,点击“硕士”即可进入“推荐免试申请系统”页面),请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对申请有价值的各项材料。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
(二)填写、提交材料
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下载附件。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政审表(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盖章)(请下载附件)
5. 专业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所获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各类证书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阶段,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按顺序扫描并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wyxzs@ucas.ac.cn,邮件题名格式为:推免-姓名-报考专业。为保证材料能够顺利下载,请勿发送压缩文件,一定按顺序整理并制作为一个PDF文档。
(四)初审
外语系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小组确定复试名单后电话通知考生复试,复试时间在九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复试前发布通知。
(五)复试和体检
1.外语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分批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及英语语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业务实践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体检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具体安排随后发布。
(六)拟录取
1.外语系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外语系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收资格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制
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2年。

五、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 本通知如有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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